這個月要去更新簽證囉!!
日本自2012年7月起,更新管理外國人簽證和個資的制度,
除了把單次簽證最長年限由3年延到5年,
以及取消<再入國許可>制度外,
(以前拿過日本留學或工作等簽證的捧油都知道,再入國許可真的是既麻煩又浪費花錢的制度)
對台灣民眾來說還有個令人欣喜若狂的改革,
那就是{國籍・地域}這個欄位終於可以不用填寫中國,
而可以光明正大的標上"台灣"了!!!!耶依!!
真的是個意義非凡的改變!
沒有經歷過的人應該很難想像被逼寫中國的那種阿雜的感覺。。。
奇摩子整個都不一樣!(灑花~)
不過人家日本政府也很聰明,欄位的名稱不是{國籍}而是{國籍・地域},
顯然還是很怕被抗議吧!
(以前的外國人登錄制度的欄位名稱是{國籍等})
另外,以前可以在外國人登錄證上加註通稱名(可以自由命名的日文名字),
現在雖然通稱名還是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(可以銀行開戶,辦信用卡等),
但不會加註在新的在留卡上了,
說是因為管理在留卡的法務省不需要這個資訊,戶政單位才會需要,
但這樣就很難取信銀行櫃員阿,總不能去銀行開戶還要拿戶口名簿吧, 真奇怪!
總之又到了更新簽證的時候,結婚前拿工作簽證,
結婚後雖然還在工作,但考慮以後如果要歸化(入日本國籍),
拿配偶簽證好像比較好,
就改拿配偶簽了!
很多日本人以為我跟露先生結婚以後就變成日本人,
因為我有個通稱名(日文名字),冠夫姓,
但日本政府並沒有這麼友善,
就算跟日本人結了婚台灣人還是台灣人><
而且雖然結婚滿三年就可以改拿永住權,
稅和年金照繳,也可以跟銀行貸款買房買車,卻不能投票也需要每隔1到3年花8000日幣更新,
實在是很不划算!
由於結婚還沒滿三年我的配偶簽就要到期了,
所以只好辦理配偶簽的更新。
更新的手續比新辦理要簡單的多,
新辦理的時候還要繳交"交往過程"的報告書給移民官,
還挺害羞的,哈哈!
更新所需要的資料和手續如下~
*所需時間約為2周到一個月
①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(可至法務省下載或入國管理局索取)
②三個月內拍攝的大頭照
③配偶(日本人)的戶籍謄本 一份 (需有記載結婚事宜,且是三個月內申請的)
④配偶(日本人)的課稅/納稅證明書 (記載一年總所得及納稅狀況的文書,也是要三個月內的)
⑤配偶(日本人)的身元保證書 (保證人就是妳的配偶!表格也是法務省官網下載即可,但要注意需要蓋配偶的印章!)
⑥配偶(日本人)的住民票(需載有全家人,且是三個月內的)
⑦申請者(外國人)的護照
⑧申請者(外國人)的在留卡
是說戶籍謄本和納稅證明甚麼都都要花錢(1份300起跳,
辦理簽證也需要4000日幣,真的是吸血鬼無誤!
這還不打緊,還要在平日上班時間到入國管理局辦理,
辦理時間是平日午前9時12時,午後1時至4時,
看似普通,但上次我去品川辦理的時候,
從1點多等到五點,才繳完件!!!!!!
幾乎等了5個小時!!!!!
而且我後面還排了幾十個人!!!
為何不多加幾個窗口咧?這樣妳們也不用加班阿,是不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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